在昆明,司法鉴定是一项频繁进行的法律服务。为确保鉴定活动的规范性和提升服务质量,遵循一套既定的鉴定流程至关重要。下面是对这一鉴定程序的详细说明。
一、受理阶段
1. 身份验证:鉴定人在接收申请时,需核实委托人或代理人的身份,复制其身份证件或获得介绍信,存入案卷作为附件。
2. 委托书审查:检查委托书中鉴定事项的明确性、合法性和是否属于本机构的鉴定范围,同时确认委托人已签字或盖章。
3. 材料审核:核对提交材料的种类、数量、性质及保存状况,保证材料真实、完整且充足。
4. 讨论与协商:明确鉴定期限、费用标准、文书送达方式等细节。
5. 意见反馈:根据初审结果,填写《司法鉴定受理审批表》,提交给负责人审批。
二、审批阶段
1. 听取建议:负责人审阅初审人员的建议,并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复核。
2. 签署意见:负责人在《司法鉴定受理审批表》上签字,决定是否受理,并注明鉴定时间、项目、人员和费用等信息。
三、受理事务处理
1. 现场审理:在财务收取鉴定费后,开具税务凭证并存档。签订《司法鉴定协议书》并存档。
2. 补充材料:如需补充材料,填写《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》并存档。
3. 拒绝受理:如无法受理,向委托人解释原因并退回材料。
四、鉴定实施
1. 准备工作:负责人通知鉴定人,提交相关资料,安排鉴定时间和地点。
2. 鉴定过程:鉴定人在双方见证下开展鉴定工作,记录并签名。
3. 评估与报告:鉴定结束后,专家提出评估意见,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。